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耿铖、胡瑞荣、王毅
联系电话:010-68792097
传 真:010-68792195
电子邮箱:yzygjzyc@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692
传 真:010-59957674
电子邮箱:yizhengsizonghechu@satcm.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