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为加深非公立医疗机构对《办法》的理解,推进《办法》的有效实施,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将于2016年10月-12月共同举办四期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培训班。
请登录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网站(www.cnmia.org)进行报名,填写报名回执,发邮件至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学术培训部(training@cnmia.org)。或手机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熊吉莹、麻丽娅,电话:010-51209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