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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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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石说丨务必警惕,这些药物会升高血糖!

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以血糖升高为特征的慢性病,可引起神经、肾、眼、心脏、脑、血管等诸多器官的病变,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有效的控制血糖十分重要。实际上糖尿病患者可能会同时患有其它多种疾患而需要长期服药,有些药物如激素、利尿剂、烟酸等可能会引起患者血糖升高,从而对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有效控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为了有效控制血糖,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在服用某些药物时,需要格外谨慎,密切注意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对于血糖水平的影响。药物包括激素类药物、拟交感神经类药物、烟酸、降压药、免疫抑制剂、抗精神病药物、蛋白酶抑制剂等等。

激素类药物可引起血糖升高,包括糖皮质激素、避孕药、生长激素等等。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糖原异生、减慢葡萄糖的分解和减少机体对于葡萄糖的利用,从而使人体血糖水平升高和糖耐量降低;避孕药可减少外周组织对于葡萄糖的吸收,升高血糖;另外,生长激素和胰岛素在功能上是相互拮抗的,长期使用生长激素,可使外周组织产生胰岛素抵抗,从而升高血糖。

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拟交感神经类药物如沙丁胺醇,在使用时可能会促使储存在肝脏和骨骼肌的糖原分解,导致血糖升高。然而,采用雾化吸入的方式给药时,其对血糖造成的波动会相应变小。

烟酸又被称为维生素B3,在起到降低血脂作用的同时,会增加胰岛素抵抗,抑制组织对于葡萄糖的利用,从而产生一定的升血糖作用。另外,目前临床上发现他汀类药物在降低胆固醇的同时,有引起血糖升高的趋势,这可能与他汀类药物会损伤患者的胰腺β细胞,进而间接引起胰岛素分泌减少有关,但这点似乎还缺少相对明确的循证医学依据。其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早在2012年就对他汀类药物的糖代谢不良影响进行了重点通报。

降压药中的利尿剂与β受体阻滞剂均可影响患者的血糖水平。噻嗪类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对糖耐量影响较大,对β细胞有毒性作用,在导致患者出现低血钾的同时还会抑制胰岛素的分泌,因而对于糖尿病患者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如倍他乐克,会通过抑制胰岛素的分泌及组织对于葡萄糖的利用而诱发机体血糖升高,糖尿病患者应当慎用。

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A、他克莫司等,可能会导致患者的胰岛细胞坏死、空泡样病变,从而引起胰岛素分泌减少,并增加机体胰岛素抵抗,从而使血糖升高,而且这种升血糖的不良反应是与用药时间与用药剂量密切相关的。

抗精神病类的药物氯丙嗪、氟哌啶醇、三氟噻顿、氯氮平、舒必利、奥氮平、利培酮等,可导致患者产生胰岛素抵抗,降低胰岛β细胞的反应性,从而引起血糖升高,这其中氯丙嗪升高血糖的作用最为明显。但一般来说,通常情况下此类药物并不会引起严重的高血糖样不良反应。

蛋白酶抑制剂如奈非那韦、沙奎邦韦、茚地那韦等,在抗HIV病毒治疗且维持较长时间后,可能会诱发高血糖症。患者应在治疗之前和第一年治疗中每间隔3~4个月检测基础血糖水平,若血糖稳定,才可以逐渐减少检测的次数。

化疗药物如铂类、环磷酰胺等可对胰岛β细胞造成一定的伤害,从而使得胰岛素分泌减少,引起血糖的升高。此外,异烟肼、利福平加替沙星、胺碘酮、甲状腺激素等药物也可以引起血糖的升高,其中人工合成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加替沙星还可能会引发血糖水平紊乱。

事实上,药物引起的血糖升高与药物的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患者的个体差异密切相关。糖尿病患者在控制血糖的过程中,一定要尽量避免使用这些可能会诱发血糖升高的药物;若必需联合用药时,更加应当注意给药的剂量是否适宜,是否会对血糖造成影响,事实上定期检测血糖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并适当调整降血糖药物的品种与剂量;此外,密切注意药物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尤其是那些可能会影响降糖药代谢的酶诱导剂或酶抑制剂,根据患者的基础水平和实际情况去调整药物剂量,才能切实做到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其实此点对于血糖水平处于临界状态的“亚健康”人群而言,同样具备非常大的意义。

❖编辑:周文璐(交大医学院健康科普摇篮计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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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丨关于召开信息化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智慧健康质量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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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丨关于招募护理分会第二届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分支机构丨关于招募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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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作丨第十届学习型医院院长论坛商务合作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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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期 活 动 精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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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缩写:CNMIA)。本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社团,也是全国唯一从事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国家级行业组织。本会党建人事领导机关为中央社会工作部,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医疗保障局。

本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党建引领,服务兴会”的发展理念,以汇聚社会力量,建设健康中国为发展愿景;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践行服务立会、自律强会、维权护会、指导促会的办会宗旨;以发展和规范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使命担当;通过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实施国家级行业评价;搭建互联网+医协体云平台等创新举措,着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遵循以产业链赋能、学术链引领、人才链支撑、资金链保障四链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企桥梁作用,积极营造优质的社会办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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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本会将持续深化行业服务创新,积极推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助力构建我国多元化办医格局。我们诚邀社会各界携手同行,共同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为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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