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行业动态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法》)于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作为首都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高度重视《基本医疗法》的出台,按照“法治引领、科学执法”的要求,大力开展新法的学习和宣贯,多次组织学习研讨,不断梳理和总结,积极创新,探索建立新法颁布后的执法准备工作机制,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各项执法准备工作。
北京市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领域广,执行的法律众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承担111部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执法职责。近年来,多部卫生领域的法律相继出台,目前还有多部法律正在制定或修订中。
鉴于新法(包括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颁布后到实施前,直至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大量的执法准备工作需要由市级部门统筹落实后全市统一执行,市所积极创新,探索建立新法颁布后的执法准备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明确新法颁布后,各项执法准备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和规范流程等,这对于推进规范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