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行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精神,依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7号)、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中国非公医协〔2025〕267号)等相关规定,引导和推动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行业品牌,实现高质量发展,协会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行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期校验,合法合规执业;
(二)机构命名、科室设置、人员(含医师、护士、技师)及设备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专业要求;
(三)持续稳定运营两年(含)以上,运营状况良好;
(四)近一年内无完全或主要责任的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未受吊销科目或许可证等严重行政处罚,无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五)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重大负面公共信用记录;
(六)内部管理规范,近一年内无重大行风问题,患者满意度保持90%以上。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参评单位填写《2026年度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行业评价报名表》(附件)后,报送至联系邮箱;
(二)由肾脏病透析专委会秘书处将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申报材料(包括《社会信用评价申报表》《社会信用评价信息登记表》《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申报表》)发至各申报单位,各申报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后报送专委会秘书处统一收集与初审,并报协会医疗质量评价部审核;
(三)专委会秘书处向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发放《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现场评价须知》等材料,同时指导参评单位进行迎评准备;
(四)社会信用评价由协会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由协会组建行业评价专家组,赴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价。
三、评价安排
(一)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二)参评单位须至少在正式评价前一个月完成资料提交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评价结果将作为协会推荐行业标杆、宣传优秀品牌、参与行业活动及政策研究的重要依据,可供获评机构在服务与宣传中规范使用,并可作为行政机关、有关行业组织监督管理、资质等级评定、周期性校验、政府资源配置、购买服务,医保定点、证券化上市、投融资服务、资产重组、商业保险和评先评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申报与参评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杨婷 15183632820
协会医疗质量评价部联系人:董慧 15001326698
联系邮箱:donghui@cnmia.org
附件:《2026年度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行业评价报名表》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2026年度非公立血液透析中心行业评价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