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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确保诊所备案制落地!北京这样促进社会办医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医学界智库 发布:2020-09-15 17:35


9月10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在“国家版”促进社会办医新政的基础上,细化了每项政策措施的实施主体责任和任务时间表,利用合理的组织分工,推进解决社会办医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完善、社会整体信任度不高等问题,确保促进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落地。


在北京,“社会办医新政22条”这样落地

2019年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大方面入手提出了22项促进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业内称为“社会办医新政22条”(以下简称“22条”)。

“22条”针对困扰社会办医发展的“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例如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等。

以“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为例。

据了解,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等,都属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22条”实施前,我国对大型医用设备实施严格的配置审批管理。

根据我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原则。由于“配置规划”对床位数等医院规模有一定要求,不少公立三甲医院想获得这张许可证的难度都很高,社会办医想拿到许可证可谓“难上加难”。

新政明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打破了政策壁垒,同时也符合“宽进严出”的准则:根据目前已实施地区的做法,社会办医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后,将由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大量技术指标检查评估这些医用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承诺,失信者将获处罚。


2020年底前,确保诊所备案管理落地

2019年5月13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从优化诊所执业许可政策、提高诊所医疗服务质量两方面推动诊所发展。

国家卫健委决定在2019至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这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推广。

随后北京先后出台《北京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开办专科诊所。但在各区级层面,尚未出台办理细则,政策尚未完全落地。

此次《方案》给出任务完成时间表:在2020年底前,北京将完成诊所备案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3万家民营医院带上“紧箍咒”


近年来,在国家多项相关政策的鼓励与支持下,社会资本办医的数量实现快速增长。2019年,我国民营医院比公立医院多出10494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65%左右,但医疗服务量却仅占全国医疗服务总量的20%左右,社会办医的数量和服务量严重脱节。

此外,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全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7762起,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5847起,占比75.3%。社会办医如何健康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业内一向认为,市场大门越开越大,社会办医的土壤越肥沃。从近年国家政策和地方的实践来看,进一步放宽准入,减少运行审批限制无疑为社会办医的发展注入“强心剂”。但随着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的增多,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如何引导良性竞争的局面,引导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2020年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8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组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目的是通过专项活动,使得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实现“同质化”发展。(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子不语   校对:臧恒佳   责编:崔佳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