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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大力度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出炉

来源:大河健康报 作者:大河健康报 发布:2016-04-12 16:07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总量的25%左右。据了解,目前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总量的11%,还有14%的空间,市场潜力巨大。

《意见》的出台,全省所有医疗从业人员都将受益。文件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通过医生工作室、医生集团等方式开展多点执业。允许卫生技术人员在连锁化运营机构或医疗集团之间流动执业。支持发展影像中心、病理中心等独立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为医生多点执业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研究制订配套改革方案。

 

另外,离退休医师、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也会是重点受益人群。《意见》允许、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医师、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名老中医开办西医(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各种科目的个体诊所,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

 

乡村医生会越来越吃香,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明确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医。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意见》也给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带来了利好,放宽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等医保管理政策,取消基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与公立医疗机构按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列为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以及婚检、高招体检、招聘体检、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等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