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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分级诊疗”工作落地实施!
7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图源:卫健委官网
导向明确:狠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并响应国家对于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议有条件的可设立心理咨询门诊。
二是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
根据2012~2018年间国家卫健委官方数据,基层病床使用率整体保持在60%左右,在增设病床的同时,最主要的仍然是要提高基层医疗水平,提高病床使用率。
三是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四是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严格落实《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疫情后重点强调防治结合,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
在经历疫情后,对于社区医疗的建设首先是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的能力。
《通知》要求结合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早发现传染病的能力。
同时,规范社区医院预检分诊流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提升法定传染病早报告能力。
其次,要求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特别是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的日常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心理支持等服务。
同时,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强化社区医院自我防护能力,谨防疫情及其他传染病带来的反复影响。
不虚!明确布置工作步骤
第一步,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调查摸底,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和服务能力等信息。
而且该项政策明确提出,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建设数量和任务目标,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
同时,有明确时间规定。要求各省份应当及时将本省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备案,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社区医院建设的年度总结、当年建成的社区医院名单报送基层司。
第二步,对于医疗安全、骗保等行为要求进行严格组织评估。
为保证该项工作更好落实开展,原则上需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评估的社区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授权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评估。
能通过评估的社区医院包括以下三点:
两年内未发生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未出现套取或骗取医保资金被医保行政部门处罚
无对外出租或承包内部科室等情况。
第三步,为加强各社区医院自己的品牌建设,《通知》允许社区医院命名及执业许可证加注。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评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将社区医院加注为第二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机构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
第四步,完善保障措施,积极协调人力资源、财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强化要素保障。
《通知》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财政补助经费、推动医保政策向社区医院倾斜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争取支持,为社区医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而对于以上工作内容,《通知》明确提出建设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图,强化责任落实的工作要求。
同时还强调要高度重视患者参与,通过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了解患者的就医感受,有针对性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对民营诊所影响
国家全面推进社区医院的建设,旨在实质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形成。
无论如今分级诊疗的实际效果如何,在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公立、民营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应该紧跟政策导向。
到具体内容,国家对于基层医疗的建设也在强调医生价值、服务价值,并且倡导公立医疗体系也要根据患者需求开展、调整业务。
因此,基层民营医疗机构需要尽早做好准备,尽快建立好自身医疗机构品牌,加强与患者信任的构建,形成差异化竞争。
基层民营机构从业者应当思考,相较于公立体系,自身可开展的形式、可获得的资源更开放和自由,创造的可能性也更大。
比如后疫情时代,民众和医疗机构均重视线上科普解答、线上问诊,这是民营机构可选择增加、完善的赛道。
在不断变革的时代,一定是需要灵活应变,持续迭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