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自律维权>详情

自律维权

严惩暴力伤医更要妥处医疗纠纷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江西日报 发布:2014-05-09 00:00
从公安部出台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医闹”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五部门再次表态,严惩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出司法部门对暴力伤医事件频发的“零容忍”态度和依法严惩决心。这应该是法治社会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应有之义,实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严惩在医疗机构内伤害医生事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医闹”等行为。(4月25日《北京青年报》)

  从公安部出台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医闹”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五部门再次表态,严惩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出司法部门对暴力伤医事件频发的“零容忍”态度和依法严惩决心。这应该是法治社会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应有之义,实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也许,按照时下人们的思维惯式,由五部委联合发文严惩“医闹”,意味着一场具有针对性的“严打”治理行动的开始。这其实是一种认知误区。“法治”应该是和谐有序的正常社会状态。无论医患关系如何紧张,不管“医闹”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纠纷,暴力伤人,甚至肆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极端行为,都是有违人格尊严、有悖法治精神、扰乱正常秩序的不义之举,都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理应成为国民共识和社会常态。

  不过,“医闹”作为医患关系的畸形折射和医疗纠纷的“升级版”表现,对其一味强调“严惩”、“打压”,总不免给人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感觉。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所言,刑法只是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特别是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加以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发违法犯罪行为,才是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治本之策”。

  医疗作为一种专业性强且事关生命健康的特殊服务行业,信息不对称往往让患者处于不懂行、无主动的弱势地位,发生医疗纠纷也并无如购物争议、合同违约等一般性民间纠纷那样的界限明朗和责任清晰。因此,改善医患关系还需靠医务工作者的医德良知、敬业精神和与患者的良性沟通,只有充分满足患者的知情权,才能有效保障其监督权,知情明理或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减人们盲目闹医的情绪冲动。

  有服务就会有纠纷。疏通患者表达诉求的绿色通道,建立多层次的对话协调机制,尤其是设置具有权威性、中立性的第三方医疗仲裁机构,应当是化解医疗纠纷、增进医患信任、遏制“医闹”发生的有效举措。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在表达“严惩”之意的同时,也为化解医疗纠纷设置了“医患自行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和“法院立案判决”等三道程序,这既彰显了兼顾医患双方合法利益的公正立场,也体现出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