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浅谈医院如何解决患者欠费问题
今年三月份,《钱江晚报》报道,一家医院对产妇抢救了一个晚上,孩子大人双全,五天后产妇却失踪,留下了二万多治疗费没有支付,十三名产科医生按照医院规定,承担了其中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这是件医生流汗又流泪的事情。据说,几乎每家医院都有类似事情的发生,多年来患者拖欠费用,医生自掏腰包竟然成了“习惯”,见怪不怪了。
据了解,患者欠费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即:一种是真正的“无主”病人,路人出于好心,把患者送到医院,医院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另一种是工伤患者,有身份,但是单位老板不愿意承担医药费,故意逃避;第三种是家属听说病人病情很重、医药费很高后,就中途“失踪”。在实际发生的案例当中,第一类大约只占20%,而大多数欠费者,是那些明知故犯的人。
医院救死扶伤,医生医者仁心,是出于道义和良知。但现在医院大多数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因此,在给予患者良好诊疗的前提下,自身发展平衡也是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实现医院患者“双赢”,才是医院真正的成功之道。
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才是长久、治本之策。而面对此类问题,单靠医院单打独斗已不能最终解决,而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为抓手,以政府为主导,以医院为配合,多方用力,齐抓共管才能收到实效。
一是对于真正的“无主”病人,该费用可由政府承担。主要是健全完善相关认定手续,对“无主”患者的认定既要做到客观、准确,又要简便易行,便于患者操作,可采取医院一边诊疗,患者一边办理认定手续“两条腿”走路的方式进行。
二是对于工伤等患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这部分欠费人员主要是短期农民工或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不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管,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工伤、疾病等问题,也要加强监管。首先要搞好事前监管,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合同进行把关和指导,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次是过程监管,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疾病等问题,用人单位能否及时送其就医诊疗;最后是事后监管,患者诊疗完毕,用人单位能否及时结清费用。当然,这项工作说易行难,如何全程“无缝”监管,不但需要细化,更重要的是要有可操作性。
三是对于无故欠费的“老赖”,要通过法规制度来制约。要依据现行的民事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甚为必要。可采取“三箭齐发”的方式进行:首先在患者办理住院时明文告知其包含经济问题的相关责、权、利,签订承诺书,医患双方互相承诺;第二是对于重大疾病患者要加大押金数额或让患者提供相当的欠费抵押;第三是医院和社会相关部门对患者办理医保等报销手续要提供简单方便的,最好是“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当然,在操作当中也要避免生硬粗暴,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求得患者理解与谅解,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正常的权益维护也可以做得灵活多样和温暖人心。
令人欣喜的是,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早在二O一三年国务院办公厅就颁布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就救助对象、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等做了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和医院要抓紧制定配合落实的相关细则和具体措施,打通好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落地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