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更多>>
2015中国非公立医疗创新发展论坛——张涛同志演讲
首先介绍一下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的具体情况。“中心”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已正式行文下发。有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负责研究医疗技术规范标准的指导实施,承担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对我国各地医疗机构的评价和日常工作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医疗质量控制。
第三,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测评价工作,对临床用药、高值耗材、规范应用提供指导。
第四,对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协助实施维护维管医院的医疗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价,对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五,指导医疗机构的科学发展,推动落实社会力量办医。
第六,承担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的工作,同时和各省区市的医管中心进行联系。
第七,承办国家卫生计生委交办的相关工作。
下面我把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和相关政策和大家做一下交流。
非公立医疗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补充,在拓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渠道、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形成了功能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医疗格局。
下面我从以下五个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相关内容:
第一方面的困难主要是人才引进。医疗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非公立医疗机构现在的弱势就是在人才引进,不单是人才引进方面,在培训等各方面都处在相对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公立医院在这一块有它得天独厚的优势,包括历史沿革、学科体系、科研体系、相对稳定的待遇、人才梯队也相对成熟和全面。非公立医疗机构因为成立的时间相对比较短,在技术梯队上也有一些断层,也有一些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但是总体是面临这样的一个困境。
第二方面的困难是在准入手续方面,一个大医院的成立,从无到有,需要到建筑、规划、消防、卫生计生、工商、环保、税务、民政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涉及部门非常多,政策面很广,很难在短时间内办齐所有手续。目前我们国家也在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在下一阶段将会有更大的动作。
第三方面的困难在医保定点方面,医保定点在人社部门从趋势来讲在各省的情况来看,能够进入到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还不是很多。这一方面下一步应该是通过加强医保的精细化管理,建立直达线路,就将会有更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进入我们的医保定点。
第四方面的困难是价格方面,这个目前不是问题了,国家出台了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定价,但现在整个中国整体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有人说过,手术价还比不上剃头价,但这是目前整个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的价格。
第五方面的困难是大环境的问题,现在有一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急功近利,创立之后想尽快收回成本,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治疗效果,误导患者慕名就医等等这些情况。另外“医托”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所以规范医疗市场、加强监管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二部分内容,向大家介绍一下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和落实的情况。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社会资本医疗机构支持的力度。我选取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并不是很全,大家可以看一看。通过仔细研读这些政策,可以看到国家出台的这些政策,主要是围绕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当中的一些问题政府在逐年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
第一, 政策的落实情况。
近几年来国家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文件精神,加大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一个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地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具体的措施如: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放宽了大型医用设备的控制和配备要求。2014年批准9家非公立的医疗机构,配备了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外国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权限也下放到社区的市级卫生行动部门,包括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的受理审批,工商登记也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审批。
第二,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等三个部门,印发了《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非公立以来执行和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报销政策。
第三,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
梳理妨碍社会办医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清理清单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按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各省、地方也出台一批专项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细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规划、大型设备购置、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待遇。
第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卫生计生委等五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规范意见,确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人事管理和医疗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我们公立医院的医师到基层,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去执业。
第五,推进社会办医。
国家建立公立医院改制试点的工作,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工作组落实了相关委办政策。卫生计生委也会同国资委,积极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试点的改制工作。
第六,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一些指导性的文件。
下面看一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后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情况。我们抽取了几年的数据。在2009年的时候,私营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6%,但床位规模很小,仅占5.19%。在2012年公立医院是13384家,民营医院是9786家,占医院总数的42.2%,床位数58.22万张,占总数的16.27%。诊疗人次和入院人次占的比例比较少,分别是10%和11%左右。在2014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总数达到了43.9万所,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5%。另外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到了国家门诊量的22%左右。近几年来,我们非公立医疗机构,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床位数上,还是服务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这跟政府的支持和在座各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介入,包括我们广大医护人员是分不开的。
第三部分的内容,是我国在2015年支持社会办医方面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两方面。
第一方面,还是要大力鼓励社会办医。
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的政策,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进国有企业所在的医疗机构改制试点,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的工作。
第二方面,在鼓励的同时还要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我们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并完善对非公立医疗行业的监管,将我们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纳入统一的质量控制和评价范围。在监管方面,公立和非公立都是要加强监管,这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第四部分的内容是对非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的一些建议。
第一,依法规范执业。
党中央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在医疗机构上。就是要依法规范执业。我国在医疗领域有比较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人员方面,有《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注册的暂行办法》,包括在医疗技术临床运用方面,有医疗技术临床运用的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一下,这对从业者非常重要。比如医院诊疗科目里没有眼科,但开展了眼科的手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条款内的惩罚是很严厉的。对超出诊疗范围的收入如果超过3000元,要吊销执照,这一块我们还是要予以重视。
第二,要提高管理水平。
推行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聘用职业院长负责医院管理,聘请和委托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参与我们的医院管理,提高我们的管理效率,这方面也非常重要。
第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院内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科室及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
第四, 守法诚信经营。
经营上要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营利性的经营从事医疗活动,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也要按照诊疗常规,按照正常路径计算管理,避免过度医疗的情况出现。
第五,增强社会责任感。
要培育和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采用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目前有很多非公立医疗机构,无论是在偏远山区,还是在贫困地区都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希望大家能够更加重视这一项工作。
最后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医管中心在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方面下一步开展的一些工作。中心成立之后,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非常重视。前期请专家进行过调研,对下一步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也做了研讨。下一步还是以行业自律、诚信服务、规范执业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开展培训、检查及评价,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