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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石说丨海鲜就茶,上吐下泻!药物碰酒,毒性叠加!(下)
上一期,我们谈到了吃海鲜时不能喝酒(👉上期精彩回顾),但您是否知道喝酒时的药物同服“规则”呢?本期《实话石说》将为您介绍10类不宜与酒同服的药物!
巴比妥类药物与酒精可竞争结合CPY2E1,导致巴比妥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酒精还可以增加苯二氮杂卓类药物(如安定、劳拉西泮)的吸收,减少药物的肝脏代谢,增加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及呼吸抑制作用。临床上早有相关的致死性报道,因而应当避免二者同服。
综上,“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餐桌上的酒往往不可或缺,无论是工作应酬还是节日聚餐,无论是春风得意还是悲悲切切,借酒助兴亦或喝酒浇愁均是大行其道。然而对于在服用药物的人来说,喝酒应可免则免,因为酒与很多的药物都存在相互作用,可能会减弱药物的药效或是引起药物血药浓度升高而诱发中毒。事实上,酒精的代谢主要是通过肝脏的氧化途径,涉及乙醇脱氢酶(ADH)、CYP450、乙醛脱氢酶(ALDH),因而与乙醇竞争结合这些酶的所有药物,都可能会诱发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发展,甚至导致毒性反应的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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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浩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信用与能力评价专家库专家;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药学分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理事;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药学科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使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者协会会员;上海市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聘“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家”;上海健康医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委员;黄浦区科普志愿者协会理事长;黄浦区医学会药事质控专家组成员;黄浦区人民陪审员;第2届黄浦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常委;第2届黄浦区科协代表,第2届黄浦区红十字会理事。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的《中国临床医师杂志》编委,《中国医刊》特邀编委,《中国医药工业杂志》审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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