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筹备工作组的委托,我向大家报告协会申办与筹备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的背景和依据日
非公立医疗机构是指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办医院、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她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为广大民众提供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国办发〔2010〕58号)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正确认识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有关协会、学会在职责范围内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加强行业自律,维护非公立医疗机构合法权益。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
二、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的必要性
(一)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发展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规范指导
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积极鼓励和支持下,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出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截止2014年4月底,全国已建立民营医院11584个,占医院总数的46.3%,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50个,增长率为13.2%;个体诊所18.6万个。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非公立医疗机构规模普遍较小,社会认可度不高;缺乏高水平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和合理的人才梯队;有关政策措施不落实,“玻璃门、弹簧墙”现象依然普遍;行业出现信誉危机等多方面的问题。
以上诸多问题是长期无序发展造成的,这些问题涉及国家相关政策的研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行业自律,不是哪一家非公立医疗机构所能够解决的,需要整个行业和社会的努力,更需要一个能够真正代表和反映非公立医疗机构诉求和呼声的行业组织进行深入研究和整体推动。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3年12月30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
(二)我国没有以非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独立的行业协会
当前,已占全国医院总数46.3%的一万一千多家非公立医院和约18.6万个门诊部、个体诊所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没有一个能代表他们利益的国家级社会团体,没有一家专门面向她们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经了解,在一些学、协会中,虽然建立了民营医院分会,但均没能达到广泛吸纳各级各类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职能,且由于均为二级分会或专业委员会,在决策、引导、监督和维权自律方面均受到极大的限制。因而成立专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自己的行业组织,既是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行业管理的现实之需。
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精神的指引下,我国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我们认为,成立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符合当前国家医改的方向,适应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的需要,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筹备过程
(一)倡议成立国家级非公医疗机构的社会组织
为了推动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事业发展,顺应国家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需要,自2012年起,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调研了许多民营医院,了解其生存与发展现状、遇到的困难及其相关诉求。大多数单位表示迫切需要成立一个全国性独立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作为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民营医院发展,为政府建言献策。并于2013年由主要副会长单位倡议成立国家级民营医院协会或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与此前后,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吉林、山西、云南、贵州等部分省市已注册成立了省一级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
为此,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东莞东华医院、新疆佳音医院等68家发起单位和个人署名盖章,并多次酝酿与征求意见,包括部分省市相关社会团体和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基础上,决定协会名称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于2014年1月,正式向国家民政部提交申请。
(二)筹措活动资金和落实办公住所
本着为国家卫生发展事业做贡献的精神,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愿意无偿捐赠200万作为协会的活动资金和提供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成铭大厦A、B座共1000平米的办公室作为协会办公住所。
(三)组织起草《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章程》(草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制定的《社团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国办发〔2010〕58号 )和《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文件精神,经过相关医疗机构和业内专家征询意见,我们起草了《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章程》(草案)。
(四)申请过程
今年1月,我们通过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以下简称“民间局”)网上办事指南及咨询,将申请书和章程个别条款又进行了修改,并向民政部民间局提交了申请。今年2月,民政部办公厅正式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征求意见函,3月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向民政部回复支持协会筹备成立登记。4月中旬,由民政部报国务院审批。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意见,6月9日,民政部以《民政部关于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14]158号)同意协会筹备成立,并要求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五)广泛宣传、积极发展会员
在广泛宣传成立协会的宗旨、作用和意义的同时,筹备组通过发函、电话联系和走访、地方协会推荐等方式积极发展会员,重点吸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一定代代表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入协会。同时也注重吸纳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加入协会。体现了协会的广泛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目前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达170余家。
(六)积极做好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准备工作
1.依法启动协会筹备成立的法定程序
2014年7月30日,根据协会成立的组织程序要求和大部分代表的建议,本着民主办会的原则,我们在北京组织发起单位和个人召开了“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筹备工作会议”,为确保筹备工作规范有序,会议一致同意成立“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筹备工作组”,会上经全体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筹备工作组的人员组成,全权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至此,根据民政部的批复,我们依法启动了协会筹备成立的法定程序。同时会议就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举行时间、地点及议程,协会章程、会费标准、会徽设计、宗旨及工作方针,协会拟推荐候选负责人人选等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和酝酿。
2.全力做好会员代表及理事的推选工作
本着民主办会的精神,本次会员代表及理事的推选经过了多次的民主协商和推选,广泛覆盖了全国各个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并最终经筹备工作组同意通过推荐候选人名单。
3.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
筹备工作组负责所有会议文件的起草,包括会议议程、章程起草说明、筹备工作报告等15个会议文件。经筹备工作组多次开会讨论、修改并最终定稿,形成了今天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的各项文件。
4.全力做好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今天的大会代表来自全国各地,我们做了充分的组织协调和各项会务准备工作,以确保大会各项议程规范有序进行。今天的大会选择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以示大会的庄重,为协会今后的发展带来吉祥与良好的起点。同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本届大会我们没有邀请相关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这也是顺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各位代表,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今天正式召开了,我谨代表协会成立筹备工作组对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给予协会成立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支持协会成立的各单位和个人表示深深的谢意,也对为此大会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所有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